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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我解释一下 留言时间:2006/4/7 9:27:44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三者有什么区别.分别都是怎么样的.请给我答复.谢谢了
律师回复:
2006/4/8 15:21:59
请看看我国刑法,上面有具体的规定,请原谅我们只是为网友提供法律咨询,不提供法律知识辅导。
帮帮我 留言时间:2006/4/6 23:22:11
你好.我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我想请问律师门几个问题.我的家人和他两个朋友合伙以电信的名义做固定电话的长途IP业务.属于是自发的没有营业许可.然后到各个单位存这个话费.之后到手的钱自己就分了.但是当初他们存的时候好象没告诉人家只是长途话费不是固定话费.大约在一个地方做了五家.之后被一家举报了.然后把他们抓起来了.公安局给定的是诈骗罪.给了一天时间交罚款和找人.但是这个机会错过了.现在送到了看守所等待审判.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现在找人能给报外候审.然后出来之后还能不能在追究了.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门要是等待审判
律师回复:
2006/4/6 23:30:03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公安局立案侦查,到法院审判结束,大约需要3-6个月。
火灾后的利息应不应给赔,有无法 留言时间:2006/4/6 20:56:53
尊敬的任律师您好!我受一位奶奶委托,上网咨询您两个问题,麻烦了!1:火灾后的利息应不应给赔,有无法律依据。2:发包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谢谢!!
律师回复:
2006/4/6 23:31:36
赵敏,你问的不清楚,1:火灾后的什么利息应不应给赔?2:发包单位负有什么连带赔偿责任?
请告诉我怎么办啊 留言时间:2006/4/6 18:44:30
您好: 律师,我是于2004年11月份应聘到某国有施工企工作,当时签定了一份就业实习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半年,而且说实习期满后双方互相满意就可以签定正式用人合同,可是半年后用人单位并没有联系我们签定正式合同.于是就拖到了2005年8份的时候,这个国有企业以工作调派的方式把我从该企业的一个公司调到另一个公司,可是这个公司效益很差,我现在想辞职,但是该公司要求我交违约金4000,我提出我个人按照实习协议规定,我个人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就没有和我签定正式劳动合同,那么我履行了实习协议的规定,实习协议慢后我
律师回复:
2006/4/6 23:34:30
单位没有任何理由要你交4000元违约金,你不用怕,他说的没有任何道理。
欠我工资 留言时间:2006/4/6 16:06:39
律师: 您好! 我从前一个公司离职时,他一直拖欠我从04年11月至05年3月份的工资.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怎样才能要回属于我的这笔钱?
律师回复:
2006/4/6 23:37:27
由于你可能过了劳动争议的时效了,要回来不容易。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最好与律师当面详谈后,根据你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好的办法。
求救 留言时间:2006/4/6 14:50:40
1998年7月28日,我与某单位签定了一份联营协议,共同生产防盗门,对方负责厂房、场地,设备,流动资金,生产管理、职工福利等等。使用对方工人。我负责技术和销售。合同签定后双方进入生产准备期(合同约定4个月)。在此期间,对方有资金周转不开时,我垫付了8万多元的设备及模具加工费。合同履行到1998年12月时,分厂(相当于车间)厂长和书记调走,新厂长、书记到任,1999年4月,法人代表调走,新法人代表调来,由于种种原因至此防盗门没有形成批量生产。新法人代表提出变联营为租赁,经过反复协商双方在1999年6月底达成
律师回复:
2006/4/6 23:45:09
你的情况说明你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不能定为诈骗行为,只能算作经济纠纷,如果扣押你的钱让一些人私分了,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另外,私分钱的人也要承担责任。如果退回两次,还不能定罪,就应该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无罪释放。你可以向人大反映,主张你的权利。
讨债 留言时间:2006/4/6 6:55:49
鞍山天意公司欠我玉米款两万余圆,多次讨债未果,我于两年前在当地聘请律师受于我的委托起诉了,结果是我方胜诉.因其单位可能无力偿还,我又交执行费500圆.受理律师王政任说;没有执行物品.象这种情况,请教律师团的律师们,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如果你们能帮我讨回这笔钱,我愿出一半钱作筹码!
律师回复:
2006/4/6 23:48:05
如果对方无力偿还,而且没有财产,谁也没有办法。
遗嘱 留言时间:2006/4/5 19:22:46
你好: 请问立遗嘱都需要什么手续?身份证过期了是不是必须换新的才可以办手续?
律师回复:
2006/4/6 23:50:00
立遗嘱不需要什么手续,只要立遗嘱神志清醒,自己手书即可。手书立遗嘱与身份证是否过期无关。
怎样能查着奶奶给立的遗产 留言时间:2006/4/5 18:55:34
你好 奶奶在前些天去逝了,可能是立下了遗主,但又不能确定,我想想问问怎样能知道到底立没立遗主?
律师回复:
2006/4/6 23:51:10
只有你们自己翻箱倒柜找了,别人帮不上你们忙。
婚前财产 留言时间:2006/4/5 17:05:49
请问,我在结婚前,自己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时没有财产公证,也没有任何协议。在离婚后,这套房子是归我自己所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2006/4/6 23:51:55
在离婚后,这套房子是归你自己所有
法律求助 留言时间:2006/4/5 16:52:14
您好: 我曾经在一所学校工作,签有协议。为期一年,05.9到06.6月。今年三月我主动离职,但学校说我违约在先,假期1,2月工资不发。协议中并没有条款表示我需交违约金,但其中有明文规定,学校有义务提供假期工资。请问,我是否有权拿到工资。
律师回复:
2006/4/6 23:52:39
有权拿到1,2月工资。
房屋使用问题 留言时间:2006/4/5 16:23:06
我想问下 我买了2个商品房打算开幼儿园。买的时候开放商说可以开但是口头承诺的,现在物业又说不让开了,我想问下我还可以开吗?
律师回复:
2006/4/6 23:53:31
物业没有权利不让开。
咨询 留言时间:2006/4/5 15:55:31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在交往期间,我们同居过,还流产一次,为了他我辞去了待遇很好的工作,我是否可以向他提出精神和经济赔偿,法律上有依据吗? 谢谢!请尽快回答我!
律师回复:
2006/4/6 23:56:42
你的要求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男欢女爱都是双方自愿的,你们同居过、流产、为了他你辞去了待遇很好的工作,哪样不是你心甘情愿的?所以,法律是不干涉、也不保护你们的私生活的。
我能办理离婚吗? 留言时间:2006/4/5 13:02:18
我与我丈夫现在想协议离婚.但是现在有个很棘手的问题.我先生在结婚登记时用的姓名和户口与现在的不一样,因为他在婚后改了姓名和户口.但是我们的结婚证还是用的原姓名.并且现在没有办法去证明我先生现用姓名与原来的姓名是同一个人.我想请问'我现在能离婚吗?我该怎么办离婚手续?我能申请我现在的婚姻无效吗?
律师回复:
2006/4/7 0:03:45
你的事情比较麻烦,他改户口很可能是非法改的,应当认定无效。如果因极特殊的原因,正当改名,必须以原来的名字离婚,否则,无法办理离婚。结果很可能是你与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结婚了,但是,却不能与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离婚,那么,你就和你现在的所谓“丈夫”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你们成了非法同居关系。不管怎么说,都是非常费事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那另一部分应由谁承担 留言时间:2006/4/5 12:20:57
任律师您好: 首先谢谢您的帮助!其次请问:欠款我可以全交,但欠费停机我事先不知道(卖房时电话不欠费),属于违约吗?我应该承担一半的违约金吗?那另一部分是应该由买房方承担,还是应由邮局承担呢? 电话停机邮局应该多长时间通知用户交违约呢?邮局在停机一年多才通知我,邮局有没有责任?
律师回复:
2006/4/7 0:05:18
你只有到法院才能与电话公司说清楚。
装修下场 留言时间:2006/4/5 12:13:02
你好,我是一个网吧经营者.因楼上装修.铺地板砖.我的房顶漏水.结果电脑显示器被水淋了.进了足有一矿泉水瓶的水.然后我去找他们.因为我的电脑是新买的。不到半年.我要求赔偿我一个新的显示器.这样的要求不算过分吧?但是他们家好象不满意.那意思进水修修就没事了.可是我的电脑是新的啊.跟手机一样。进那么多水还能好用吗???我想请问一下。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我应该能赢吧?
律师回复:
2006/4/7 0:05:52
应该能赢
请问这欠款和违约金我该不该交? 留言时间:2006/4/5 10:20:50
您好: 我有一部固定电话从2004年10月欠费,2005年1月邮局给停机,2006年4月邮局通知我交到现在的违约金. 这部电话是在我卖房时一并留给对方的,但卖房协议中并没有此项,只是对方口头说要这部电话,当时并没有过户。今天(2006年4月5日)我到邮局查实:从对方买房(2004年10月)到现在并没有用此部电话。 在2004年到邮局通知我之前我并不知道电话欠费的事情,邮局在2005年1月就将电话停机了,现在才通知我交欠款和违约金,请问这欠款和违约金我该不该交?
律师回复:
2006/4/5 11:05:47
欠款和违约金你该交一部分。
退休时,发现档案里资料不全谁负 留言时间:2006/4/5 8:58:48
退休时发现档案里资料不全,资料混乱,工作的工种写的不清,并且缺少某些年段的资料,这将不能通过退休审批,这种情况谁来负责?现在找工作单位,因为领导都换了,他们根本不管!我怎样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呢,应该去找哪个部门,毕竟档案不应该我天天去追!
律师回复:
2006/4/5 11:06:56
找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是否公平 留言时间:2006/4/4 22:59:09
你好: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 在首期合同期内,如果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如果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距到期时间的长短,每缩短一年,缴纳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违约金。 在<<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2006/4/4 23:56:04
你的劳动合同有效。
工亡认定 留言时间:2006/4/4 21:45:11
我丈夫是铁通的业务经理,因为工作原因饮酒,后在工作时间内,驾公车肇事身亡,算不算公亡
律师回复:
2006/4/4 22:16:38
算公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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