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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采纳我的测谎请求 留言时间:2006/3/2 23:01:42
任律师您好: 元旦那天,我家暖气的放风伐不明原因突然爆裂,瞬间“水漫金山”,当时我们及时给供暖公司打了报修电话,可他们的维修人员迟迟不到,多亏我家楼下的一个邻居本身是水暖工关闭了我家的分户阀门,才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令我们气愤的是,事发半小时以后,供暖单位的维修工才赶到现场,且来时没带任何维修工具。 后来,为了推卸责任,供暖公司一方面说放风伐爆裂是用户外力撞击所至,另一方面暗地里找我家楼下的那个邻居订立攻守同盟,让他签字承认他关闭我家阀门是得到了供暖公司调度室的调度,由于我家楼下的那个邻居
律师回复:
2006/3/2 23:05:08
测谎结果不能当作定案依据,法院不能采纳。 -------回答:任律师
房屋买卖 留言时间:2006/3/2 22:18:28
你好,想咨询一下有关父子之间房屋买卖事宜. 现有一套住房,以前是我父亲的.去年七月在我亲妹妹(现在外省市)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二手房交易中心过户给我.双亲均已签字同意.但未经公证处公证. 如果父亲过世后,我妹妹对此房提出议异,我的过户是否合法有效.
律师回复:
2006/3/2 22:39:31
小精灵,你的过户是 合法有效的。 -------回答:任律师
有关劳动争议的咨询 留言时间:2006/3/2 21:09:00
您好: 我是在沈阳工作的一名技术人员,和沈阳三好街的一家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2008年到期,合同约定的工资为600元/月,实际工资为4000元/月。2006年1月,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补偿。后来我多次找到公司,索要赔偿,公司给了我2000元。我现在想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索赔,不知通不能成功,能成功的话可以要回多少钱? 谢谢
律师回复:
2006/3/2 22:47:40
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索赔,能成功,能成功的话可以要回3个月的工资。-------回答:任律师
一篇网络文章的命运(见网络侵权 留言时间:2006/3/2 20:55:36
作者:盘古未醒 04年5月,我在青年论坛发表了一篇叫《现代言妓小说之我见》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是批评现下一些小说作者热衷创作和美化“小姐”这一特殊人群小说的现象。是比较严肃的文学观点(当然其中也有不严肃的调侃讽刺,但绝对没有淫秽下流)。文章发表后,因为其他原因,我很长一段时间没再登陆论坛。这篇文章引起何等反响也不得而知。 06年春节,偶尔上网,看见别人转载我的这篇文章,文章来源居然是“搜狐两性”。我才想起。连忙用搜索,一搜不要紧,转载这篇文章的网站还挺多。 作为一个写
律师回复:
2006/3/2 22:51:17
你只要能证明你就是原创,其他网站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擅自刊登、转载、删改,都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你可以向他们索要稿费。 -------回答:任律师
承包地纠纷 留言时间:2006/3/2 20:44:45
律师同志您好!我叫安泰焕,我有下例情况向您请教和咨询。 我村土地承包之后共调整两次承包地,第一次分给了承包地,第二次 三十年不变时就收回了承包地。当时村领导说,分地不是村里说了算,是政 府制定的政策,要按政策办。所以依照政策制定为,结婚出嫁的随然户口在 但人不在所以不给地,原因是,出嫁的妇女迟早户口要迁走,应该迁走。因 此在娘家婆家都没有承包地。 在第二次调整土地前有这样的情况。有的村民欠着村里的往来款不还全 家般走了。更有甚者,种了一年地秋后收完粮村里的各种费用,村
律师回复:
2006/3/2 22:55:10
安泰焕,你好,你说的事情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决定的事情,乡里不应该干预。而且,由于这种事情比较复杂,法院不予受理,由村民大会自己决定。-------回答:任律师
有三个很担忧的问题期待回复! 留言时间:2006/3/2 18:09:00
律师你好,我想要咨询三个问题,麻烦您帮我讲解一下: 首先,我的姥爷是一名机关离休的干部,去年单位照顾离休干部分了一套房子,我的姥爷把房主姓名填的我母亲的名字,我要问的是这套房子是不是属于我妈妈的个人财产?如果我父母离婚的话,这套房子会因夫妻共有财产而被均分吗? 其次,我和父母现住在爷爷奶奶的房子里,爷爷奶奶于去年双双去世,可惜户主的名字一直是我的爷爷的名字,由于夫妻关系不是很好,我爸爸迟迟不肯改房名目的就是防止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就会夫妻均分,请问这种情况一旦他们离婚房子是否会真的完全归我爸
律师回复:
2006/3/2 23:03:12
瑞,你的问题还真不少,哈哈。这套房子是不是属于你妈妈的个人财产还不能确定,只有你老爷明示只赠与你妈妈一个人才行;这样如果你父母离婚的话,这套房子会才不因夫妻共有财产而被均分;你爷爷奶奶于去年双双去世,这种情况,只有你母亲起诉才行,否则,一旦他们离婚房子会真的完全归你爸爸所有;如果要去更名的话,一定由你的叔叔姑姑都要一起到场作才能公证;如果是两位老人都健在,仅他们二人能去做公证决定房子的所有权归自己子女之中的某一位;你妈妈已经拥有一处你姥爷分的房子了,并不影响,她还能继续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回答
谢谢任叔~ 留言时间:2006/3/2 18:02:05
谢谢您详细的回答。其实我现在是第五次给您留言了。之前的疑问,无语,00都是我。我是按当时的心情和想法起的名字。以后开始我就一直用疑问这个名字吧。因为每次确实是有疑问才来问您的嘛。我对法律方面感兴趣的非常多,之前有的提问不是发生在我的身上,但只是求知欲使我非问您清楚不可!呵呵~ 以后就叫您任叔了~!今天只是来谢您的,不是来问问题的,所以您看完后就把这个删掉吧~哈哈,再见了,任叔~
律师回复:
2006/3/2 23:07:52
原来都是你呀,浪费了我不少精力呦,呵呵。你能知道谢谢我,我很高兴,说明你尊重律师的智力劳动。-------回答:任律师
财产问题 留言时间:2006/3/2 17:53:31
我与丈夫结婚两年,因为感情不和,正在商量离婚的事情,这时老家拆迁,我能得到一笔拆迁费;那么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笔钱是应该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还是我的个人财产呢?望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2006/3/2 23:10:04
迷惘的姑娘,不知你的房子的产权是谁的?如果是房子是婚后的共同财产,这笔拆迁费是应该算你们的共同财产;否则,就算个人财产。-------回答:任律师
请教交通事故赔偿 留言时间:2006/3/2 15:35:21
尊敬的任律师你好: 我父亲于去年12月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交警判定同等责任,对方车辆保险20万,我父亲所在地沈阳去年的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8008元,按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16万,但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认定,只赔8万,我想问一下死亡赔偿金与责任认定有关吗?保险公司应赔多少?第三者责任险与第三者强制责任显到底有何区别?如果保险公司赔8万的话?那其余的8万肇事方是不是就不用赔了?如果此次事故我父亲负全责的话,是不是就没有死亡赔偿金了?这种情况大致能得到多少赔偿?
律师回复:
2006/3/2 23:11:54
jordan,你父亲死亡的赔偿金是16万,而不是8万。-------回答:任律师
我还可以追究? 留言时间:2006/3/2 15:02:14
谢谢律师的解答.我今天已经去派出所问过了,由于他家派出所有认识的人,所以,派出所的人告诉我,现在派出所不管.因为派出所已经把他移交到看守所了,人是在看守所放出来的,所以让我们去找看守所,但是看守所不管这样的事情,看守所的同志说,他们只管看押.那我现在应该去找什么部门呢??他承认是他偷的东西就价值2000多元,还有一大部分他没有承认.请问律师,我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有一些东西已经被他卖掉了.
律师回复:
2006/3/2 23:21:59
王静,他偷的东西就价值2000多元,可以处3年以下,管制、拘役。一般判半年左右。但肯定不是看守所取保候审的,应该是公安分局给办的,但是,既然已经取保候审了,必然不能无罪释放,你的东西应该能要回来(或者折钱),因为,他如果不退回来,就不能从轻处理,属于悔罪态度不好,你们应该找公安分局反映。-------回答:任律师
拆迁起诉 留言时间:2006/3/2 14:02:19
我有个门市房,在2004年拆迁了,拆迁时说是违建,没有等我们弄清楚也没有给我们时间就强行拆除了,如果现在想起诉,不知道还可不可以?有没有时间限制?
律师回复:
2006/3/2 23:25:35
行政诉讼比较艰难,如果现在想起诉, 可不可以要看过没过诉讼实效了,时效一般是3个月,极特殊情况是2年。希望你抓紧时间了解,否则,过了时效,就没有戏了。 -------回答:任律师
月嫂出问题,中介是否承担责任 留言时间:2006/3/2 13:14:31
事情的经过: 我现在是孕妇,预产期是今年的六月份,听说沈阳市妇女会馆提供的月嫂还不错,需要提前一两个月订.然后和老公一同去了,承诺得也很好,比如他们的月嫂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跟踪评估的,一年检查一次身体,保证身体健康等等.我就交了一百元定金,对方也开具了有沈阳市妇女会馆的大印的收据.对方会在我准备生之前安排月嫂上门,并让我试用两天,如果没有问题就签正式合同,收取余款800元,由会馆负责交给月嫂.我看了会馆准备的合同,是我做为产妇和月嫂之间的劳务合同,注明月嫂的报酬,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但对于会馆的责任
律师回复:
2006/3/2 23:32:03
liu xiu,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收据并不能说明什么,并不能明确你们的权利和义务。你必须与\会馆签定书面的合同,否则,你的权益很难保障,你没看到她们表示她们绝对不会出具任何书面材料吗?说明这里面是有风险的,才导致她们不敢宁可不赚钱,也不和你签合同。 -------回答:任律师
钱那么重要吗 留言时间:2006/3/2 10:48:48
我老婆和我申请离婚已经1年多了,在2006年2月28日第2次开庭,由于法官没来电话说让我们自己先调解如果能调解就不需要开庭了,当时我老婆和我还有他律师在,我们口头答定不离婚了,还让我写了协议书,内容他同意撤诉我给服他50万,我以为以后还好好过日子就没考虑就写了,写完他说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他现在是在骗我50万,我想问下这协议书有效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2006/3/2 23:37:24
迷茫,不知你们的协议书是怎么写的?不排除你有上当的可能,因为如果没有离婚,就不存在是你的钱还是她的钱问题,你的50万也是共同财产。-------回答:任律师
土地使用权 留言时间:2006/3/2 9:19:26
您好:我家是农村2005年随在市里买楼户口迁到铁西。家里原由二亩水田,一亩是打机井时自己筹资,另一亩是议价买的。 问:打机井钱是否可以返回,另一亩是否可以收回,如收回钱是否返回。
律师回复:
2006/3/2 23:38:15
小冬,这事情法律不管,请问村里。
民工的谢意 留言时间:2006/3/2 8:41:04
非常感谢任律师的帮助!谢谢!
律师回复:
2006/3/2 23:39:49
不客气。-------回答:任律师
无家可归的人 留言时间:2006/3/2 7:08:21
任律师您好: 我以前提的问题,都已答复,非常感谢, 请教另一个问题, 我当时因为伤害罪被判刑,动迁时我的户口注销,动迁协议是我儿子的名,现在动迁办已一张假的更名申请动迁办就把我儿子的名字就改位我父亲的名了.任律师,他的那张更名申请是这样写的:本人XX同意将XX里XX号更名为XXX我父亲的名字. 申请人签字:我父亲的名,我儿子的名.但这张更名申请是假的,我儿子跟本没写过,请问任律师,动迁办只看到一张假的更名申请,就把我儿子的房子变成我父亲的房子了,动迁办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我要到法院起诉,动迁
律师回复:
2006/3/2 23:52:02
无家可归的人,你的诉讼需要很多法律知识,并不是简单解答就能清楚的。你的问题最好请当地律师帮助你,也可以找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派律师援助你。这是他们的职责。简单提示你1、可以到法院,告你父亲的作假行为,要求撤消房证;2、可以告动迁办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要求确认动迁办的更名行为违法;3、可以告你的父亲的作假行为,确认申请行为无效(从而证明更名无效)。这里有民事诉讼,也有行政诉讼,你可以请律师认真为你选择最佳策略,因为这里只是回答咨询,并不是办理案件的地方,所以,没有时间认真为你详细分析,请
妈妈的遗产 留言时间:2006/3/1 23:38:11
我妈妈的房子拆迁,我们兄妹5人都放弃属与我们的那一份继承权,但妈妈年龄大了就我有时间照顾,妈妈就把拆迁费给我了,让我给她租房照顾她,但现在妈妈有时明白有时糊涂,哥姐又不信我的话,妈妈当时又是口头答应的,我不知道怎么办.请帮忙,谢谢.
律师回复:
2006/3/1 23:47:40
开开心心,你的事情麻烦大了,因为你妈有时明白有时糊涂,所以,你妈妈可能属于无民事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能力人,你妈妈给你拆迁费的行为可能就无效了,你就无权接受你妈妈的赠与了,需要办理公证来证明,你妈妈的赠与才有效。 -----回答:任律师
我该负什么责任 留言时间:2006/3/1 22:38:32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女朋友认识交往了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有过几次性行为,由于一时的冲动,导致的结果是她怀孕,并且是宫外孕,因为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发现的晚了,手术切除了一个输卵管,手术费用也不低. 我的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她也是一般,我就想知道我对这件事上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手术费用什么的应该承担吗?我家里没什么办法,她的母亲对我的态度也非常不好.我也并不想推脱责任,可我到底应该在经济上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律师回复:
2006/3/1 23:32:50
残留小伙子,你好,抛开道德的角度,只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对这件事情不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手术费也是一样,因为对于女方怀宫外孕手术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你来说,你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纯属女方身体生理上特殊原因造成的,你们都没有过错,她的母亲对你的责怪是不对的。最好的办法是出于公平角度出发,你们俩共同承担手术费用,每人各自承担一半。-----回答:任律师
民工再一次请求您的帮助 留言时间:2006/3/1 22:15:59
任律师:您好! 我想和工头私下解决,但工头说我得签一个条(内容是如果伤者以后再有什么索赔,我和工头各付50%责任),工头就可以给我2000元的工资。 请问我可以签这个条吗?如果我答了这个条会有什么后患吗? 谢谢!
律师回复:
2006/3/1 23:37:51
你凭什么签这个条呢?工友的受伤与你没有关系。但是,为了你能拿到工钱,你可以签这个条,因为“如果伤者以后再有什么索赔,我和工头各付50%责任”的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任律师
现在不知道该找谁 留言时间:2006/3/1 21:40:52
律师您好 现在老板现在去劳动局承认我有这些工资也承认没给开那么多,原因罚款了,一共罚款2600元,以工作不认真种种原因,但是他没有给我任何罚款的证明包括我的签字,2月28号辽宁今报的记者和市药检局副局长都去了,查处那里是违法加工的,但是我的工资还是没有回应,我现在沈阳身无分文,我去劳动仲裁了,但是他回答我的是他们不受理。叫我直接去法院,现在我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就更别说是去法院了,各个程序的钱我都负不起,而且现在我晚上只能在网吧睡觉,在28号那天是记者给我的20元钱,我现在想知道我的钱能否要回来
律师回复:
2006/3/1 23:43:27
劳动局不受理你的这件事,你可以找劳动局局长啊,还可以找辽宁电视台新北方节目反映。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应当受理的,只有对仲裁不服才能上法院的,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违法不受理,你可以要他们下不受理的书面裁定,然后,你才能拿着裁定去法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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