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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昵称:卢新 
                      来自:辽宁-沈阳 | 
                      
                        校方不管我 让法律来为我作主 
						                    | 
                      留言时间:2005/11/22 9:56:18 | 
                     
                    
                      |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沈阳的一家私人学校上学,于11月21日手机在学校寝室丢了,校方只是稍微帮我调查了一下就不管了,我于学校所签合同上没有写明丢东西的条例,校方有没有对我进行赔偿的责任,希望你们帮帮我,谢谢! | 
                     
                    
                      律师回复:                         2005/11/22 13:16:57 | 
                      校方没有对你进行赔偿的责任 | 
                     
                   
                    
                    
				    
                    
                        
                      昵称:王红 
                      来自:辽宁阜新 | 
                      
                        我怎么做 
						                    | 
                      留言时间:2005/11/21 22:21:15 | 
                     
                    
                      | 我和男朋友认识五年,今天七月份结婚,但未登记,婚后我俩合开一精品屋,从我父母那里借出8万钱,现在我俩现临分手,我想咨询一下,父母钱应该怎么算,他不同意还,我觉得应该还,必竟那是我父母的,请你帮帮我
 | 
                     
                    
                      律师回复:                         2005/11/22 1:04:13 | 
                      王红,你俩没有登记,就是没有结婚。从你父母那里借出8万钱,原则是谁借的谁还,如果是双方借的,就双方共同还。如果你们是合开一精品屋,就是合伙企业,虽然你们恋爱关系结束了,但是,合伙关系还存在,债务应是双方共同的。 | 
                     
                   
                    
                    
				    
                    
                        
                      昵称:姜诗会 
                      来自:辽宁铁岭 | 
                      
                        父亲的老伴我们有义务抚养吗? 
						                    | 
                      留言时间:2005/11/21 21:16:58 | 
                     
                    
                      | 我的生母在我13岁的时候去世了,爸爸在我20岁的时候有找了一个老伴,两人正式结婚,去年父亲去世了,父亲的老伴我有义务抚养吗? | 
                     
                    
                      律师回复:                         2005/11/22 0:59:58 | 
                      你没有赡养义务 | 
                     
                   
                    
                    
				    
                    
                        
                      昵称:王枫 
                      来自:沈阳 | 
                      
                        关于奖金的问题 
						                    | 
                      留言时间:2005/11/21 18:57:34 | 
                     
                    
                      | 
我所在单位一直公开承诺个人收入分为工资和奖金两个部分,根据工作量发放奖金,但是却又一再推迟发放奖金,推迟了大约一年的时间,我们由于合同到期而离开单位,请问奖金是否应该发给我们. | 
                     
                    
                      律师回复:                         2005/11/21 20:23:11 | 
                      奖金应该发给你们. | 
                     
                   
                    
                    
				    
                    
                        
                      昵称:刘玉波 
                      来自:沈阳 | 
                      
                        离婚问题 
						                    | 
                      留言时间:2005/11/21 13:50:30 | 
                     
                    
                      | 您好:95年我妹妹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孩,由于和丈夫感情不和,98年和另外一男人去外地生活,没有离婚,也没有带孩子,知道现在。请问我妹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我妹妹应该怎么办?谢谢! | 
                     
                    
                      律师回复:                         2005/11/21 20:23:57 |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 
                     
                   
                    
                    
				    
                    
                        
                      昵称:绿叶 
                      来自:扬州 | 
                      
                        关于一则工伤赔偿案件 
						                    | 
                      留言时间:2005/11/21 13:23:43 | 
                     
                    
                      | 我父亲江苏扬州人,木工,04年经熟人介绍跟随张在沈阳打工,04年下半年在工作中眼角膜受了严重的损伤,后张把他送入医院进行了人工眼角膜换值,共计花了8000多元,后出院在沈阳亲戚家休养。约一个半月后,父亲重返工地,因伤眼不能做重活,帮忙烧饭,工资也只有木工一半。当时我父亲向张反映眼睛无法感光,东西基本上看不见,但张没有反应。05年春节后,我父亲重返沈阳,找张讨论关于伤眼的问题,张依旧无任何反应。后我父亲有了讨赔偿费的念头。
我父亲51岁,年工资大概一万二左右。
请问这起工伤事故是否构成?构成的话 | 
                     
                    
                      律师回复:                         2005/11/21 20:33:26 | 
                      这起事故构成工伤。赔偿多少要看你父亲的工伤等级鉴定是几级。具体数额可根据如下规定来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 
                     
                   
                    
                    
				    
                    
                        
                      昵称:妖妖 
                      来自:沈阳 | 
                      
                        咨询关于分时度假 
						                    | 
                      留言时间:2005/11/21 12:19:17 | 
                     
                    
                      | 您好!我和爱人在不久前误信一家旅游服务公司的游说,购买了他们代理的天津泰达公司的分时度假产品,并签订了合同。晚上回家在仔细阅读合同之后发现有些条款跟当时销售时说的并不一致,并且合同对于销售方没有任何的约束条款,后来我们又在网络上了解到社会上分时度假的种种问题,于是第二天便到代理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现在代理公司以无法解除合同为由拖延时间,请问我们可以起诉他们吗?获胜的几率多大?谢谢! | 
                     
                    
                      律师回复:                         2005/11/21 20:36:46 | 
                      你们可以起诉他们解除合同,但是要说出你们解除合同的理由,获胜的几率多大就看你们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了。 | 
                     
                   
                    
                    
				    
                    
                        
                      昵称:刘玉波 
                      来自:沈阳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 
                      留言时间:2005/11/21 12:10:17 | 
                     
                    
                      | 您好:我亲属(他是在沈阳新小区搞装修的力工)在沈阳被机动车撞伤,交警答对认定为司机负全部责任,请问我们应该按照什么赔偿标准及获得多少相应的金额,谢谢! | 
                     
                    
                      律师回复:                         2005/11/21 20:40:33 | 
                      刘玉波,你好,你们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张赔偿,到底获得多少相应的金额要看你亲属看病的损失和伤残等级及岁数,户口是城市还是农村的等多方面因素。 | 
                     
                   
                    
                    
				    
                    
                        
                      昵称:feeller 
                      来自:沈阳 | 
                      
                        房产咨询 
						                    | 
                      留言时间:2005/11/21 10:45:21 | 
                     
                    
                      | 您好,我家以前房主是我奶奶,共有7口人居住,我奶奶,我三叔,三婶,三叔的儿子,我父母和我本人。户口上只有我奶奶,我父亲,我三叔和我4个人,后来我母亲单位分了宿社,我父母就迁出户口了,但我没有迁户口,还在我奶奶户口上,95年我奶奶病故了,但没有遗嘱,我三叔一家根本就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后来房子动迁了,我三叔就成为户主了,我三婶也于2002年去世了,现在房子要买产权了,我三叔根本没有钱,就得我来支付,但我觉得房子不是我三叔一家的,是我和我三叔共同所有的,所以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我出钱买了产权以后我有这个房屋 | 
                     
                    
                      律师回复:                         2005/11/21 20:20:50 | 
                      feeller,如果如果你出钱买了产权以后,房证写你的名,你就有这个房屋的一半产权,否则,只有通过诉讼才能解决你一半产权的问题。 | 
                     
                   
                    
                    
				    
                    
                        
                      昵称:MING 
                      来自:铁岭 | 
                      
                        任律师您好. 
						                    | 
                      留言时间:2005/11/21 9:54:54 | 
                     
                    
                      | 代朋友咨询:移动公司接收信号的那个杆子占用自家农田,(其也致使耕种时变得复杂),自家农田是否应获得赔偿?赔偿金是多少? | 
                     
                    
                      律师回复:                         2005/11/21 9:58:46 | 
                      赔偿金是多少主要看给你造成损失的多少。 | 
                     
                   
                    
                    
				    
                    
                        
                      昵称:明亮 
                      来自:上海 | 
                      
                        关于败诉的费用 
						                    | 
                      留言时间:2005/11/20 20:26:27 | 
                     
                    
                      | 如果在沈阳法院判案败诉一般会有多少费用产生?律师费用大概在四千左右
 | 
                     
                    
                      律师回复:                         2005/11/20 22:32:32 | 
                      明亮,你好,你的咨询由于没有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仅凭律师费用无法判断你应该承担多少费用。
 | 
                     
                   
                    
                    
				    
                    
                        
                      昵称:大明 
                      来自:沈阳 | 
                      
                        婚姻内财产问题 
						                    | 
                      留言时间:2005/11/20 13:44:09 | 
                     
                    
                      | 我和妻子结婚一段时间内了,可不可以立一份相关的文件,表明我和妻子所有债务都由自己负责,另外一人不负责。除了离婚还有什么办法没? | 
                     
                    
                      律师回复:                         2005/11/20 16:28:23 | 
                      大明,你好,你可以和妻子订立一份协议,但是如果第三人不知你们夫妻有这样的协议,则该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 
                     
                   
                    
                    
				    
                    
                        
                      昵称:李龙 
                      来自:辽宁辽阳 | 
                      
                        我想和你咨询一点事,请帮忙!谢 
						                    | 
                      留言时间:2005/11/20 8:45:37 | 
                     
                    
                      | 您好:我想和您咨询一点事,我是个体业主,今年一月份办理的工商执照,因为有下岗优惠证,所以免收税,优惠证上写明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减免税,可是后面又注暂定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    我不知道应该是按那个时间为期限.下面是文件的内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政办发[2003]12号    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减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费用    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 | 
                     
                    
                      律师回复:                         2005/11/20 10:31:55 | 
                      李龙朋友,你的问题涉及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的税收收费优惠政策,建议你去当地税务部门询问,他们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给你解答。 | 
                     
                   
                    
                    
				    
                    
                        
                      昵称:文文 
                      来自:大连 | 
                      
                        我现在真的很需要帮助! 
						                    | 
                      留言时间:2005/11/19 18:15:47 | 
                     
                    
                      | 律师:
     你好!
      我现在是个孕龄38周的孕妇 孩子的父亲是一个已经结婚的男人 他也有孩子 现在我快要生了可是孩子的父亲却不出钱 不管我 我没钱生孩子 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起诉他会不会得到相应的损失赔偿和生孩子的费用!请您尽快回复我好吗?我真的非常需要您的帮助! | 
                     
                    
                      律师回复:                         2005/11/19 19:58:51 | 
                      文文,你好,由于你们不是合法婚姻,所以,你本人的起诉将不能得到赔偿,只能在孩子生下来后,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 
                     
                   
                    
                    
				    
                    
                        
                      昵称:陈杰 
                      来自:辽宁阜新 | 
                      
                        交通事故 
						                    | 
                      留言时间:2005/11/19 10:01:26 | 
                     
                    
                      | 您好!
  感谢任律师的解答,我还有问题寻问,哥哥的三轮车有保险5万元.具体的赔偿金额怎么计算?(我哥哥交通事故至使一个科级老干部死亡.我哥哥开着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死者站在行车道上忽然横穿马路,三轮车倒车镜碰到死者头部当场死亡.死者今年66岁,月薪1600元,交警判定哥哥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该怎样赔偿.)  | 
                     
                    
                      律师回复:                         2005/11/19 20:13:03 | 
                      赔偿总额大致为:7800*14=109200,丧葬费5000,其余医药费等的费用你们自己算。由于有保险50000,所以,先由保险赔50000,其余的按责任划分赔偿。 | 
                     
                   
                    
                    
				    
                    
                        
                      昵称:孙强 
                      来自:铁岭昌图 | 
                      
                        是否是恐吓 
						                    | 
                      留言时间:2005/11/19 9:27:02 | 
                     
                    
                      | 你好:
   我也是法学专业的一个学生,但是我现在别一个问题捆饶请老师你帮我指点下.
   我有个女朋友,他因为和他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那个男人就经常去他的住处和单位进行骚扰,叫他不允许在找对象.他多次恐吓他说她说如果他处对象就要杀了他的家人.请问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处理 
      请尽快恢复谢谢 | 
                     
                    
                      律师回复:                         2005/11/19 9:36:37 | 
                      可以去派出所报案,对其进行警告或者进行治安处罚。 | 
                     
                   
                    
                    
				    
                    
                        
                      昵称:陈杰 
                      来自:辽宁阜新 | 
                      
                        交通事故 
						                    | 
                      留言时间:2005/11/19 9:11:16 | 
                     
                    
                      |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希望您能抽出一点时间帮我解答。谢谢!
  我哥哥交通事故至使一个科级老干部死亡.我哥哥开着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死者站在行车道上忽然横穿马路,三轮车倒车镜碰到死者头部当场死亡.死者今年66岁,月薪1600元,交警判定哥哥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该怎样赔偿. | 
                     
                    
                      律师回复:                         2005/11/19 9:40:49 | 
                      有保险按保险金额赔,余下的按责任划分赔。没有保险,都按责任划分赔,主要责任按60%--90%承担责任,次要责任按10%--40%承担责任。 | 
                     
                   
                    
                    
				    
                    
                        
                      昵称:毛豆 
                      来自:沈阳 | 
                      
                        请尽快回复,万分感谢! 
						                    | 
                      留言时间:2005/11/18 22:52:56 | 
                     
                    
                      | 感谢任律师作的解答。现在两人已经被放出来了,公安局说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尸检。我们家人迷茫的是不知应不应该尸检,如果尸检证明有问题,我们可以告她们,但如果尸检没问题,我们有何证据告她们?如果不让她们得到教训她们还会再害其他人的。我们见到老人尸体时尸体已开始腐烂,发现脸色青紫,右脸掉皮了和左脸不一样,肚子涨大,不知现在尸检能否查出真正死因。请问可不可以不用尸检就定她们的罪?那个女儿去年就曾把老人接走说给治病,结果老人自己15天不吃饭,后来被其他子女送到医院,才保住老人性命。这次又以给老人治病为由要接走,大家都 | 
                     
                    
                      律师回复:                         2005/11/19 9:43:35 | 
                      此案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死引,否则,仅靠猜测不能定罪。 | 
                     
                   
                    
                    
				    
                    
                        
                      昵称:刘絮 
                      来自:辽宁省锦州市财经学校 | 
                      
                        恋爱时的花销,分手后需要赔偿吗 
						                    | 
                      留言时间:2005/11/18 19:22:02 | 
                     
                    
                      |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帮我解难。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姐与他男朋友分手了,男方跟踪我姐,发现她跟别的男人见面(这个男人是我姐的朋友)我姐因为这个提出和他啊分手,男方认为我姐不是真心想和他处,便要求我姐还钱(在约会时上街买东西和吃饭都是他要求他付钱;去我姐家时,送的礼品钱;他是老师曾给我哥不过一段时间的课;过年时他给了我姐一张约1000元的信用卡让我姐自己买东西。以上就是他大概的理由)。他还在网上留言中骂了我姐
我想请问一下,男方的做法要求对吗?合法 | 
                     
                    
                      律师回复:                         2005/11/18 21:23:32 | 
                      刘絮,你好,你的信箱是什么? | 
                     
                   
                    
                    
				    
                    
                        
                      昵称:李帅 
                      来自:辽宁阜新 | 
                      
                        赔偿 
						                    | 
                      留言时间:2005/11/18 19:00:12 | 
                     
                    
                      | 任律师你好,感谢你对我们家的帮助,我姑夫的单位是中级人民法院的临时工,不幸在早晨上班时出了车祸,我想问一下事出之后是不是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赔偿啊,我看那上说的是各个企业单位,包不包括机关啊,要是不包括,那我们应该去按照什么法律去保护我们的利益啊,谢谢. | 
                     
                    
                      律师回复:                         2005/11/18 21:22:54 | 
                      李帅,你好,告诉你,包括机关,另外,你姑父家可以向法院主张工伤,同时还可以向肇事方要求赔偿,是可以兼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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