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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出卖被拐广西妇女 十年后投案自首获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12/23 14:55:16  chenping  点击:948
十年前,通过安徽蒙城县人陈军介绍,被拐卖的广西籍妇女被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为“妻”,十年后被告人陈军投案自首。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军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1年6月初,贵州省人吴才以游玩为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女青年许某拐骗至怀远县徐圩乡宗庙村宗锋(已判刑)家,宗锋通过被告人陈军介绍,将该女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蒙城县立仓镇门南杨村村民赵兰(已判刑)之子陈景为“妻”。被害人许某在陈家生活几天后,不愿继续在陈家生活,被接回宗锋家。案发后,被害人许某被公安人员解救,已返回原籍。

    2011年7月21日,被告人陈军主动到怀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军介绍出卖被拐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人陈军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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