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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思江四“村官”贪32万 一本假帐岂能蒙骗过关
 
经济犯罪  加入时间:2012/1/29 16:53:05  chenping  点击:2824
日前,在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件令人关注的贪污案件正在开庭。“被告人罗经盛、宁立高、刘裕佳、罗振发利用协助政府发放移民扶持资金的工作便利,从2006年至2010年合谋截留、私分扶持资金32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随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一起犯罪时间持续五年之长、发人深省的贪污罪行逐渐浮出水面,进入人们的视野。

    四“村官”在负责武思江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工作中,把目光盯上了移民安置款,随着检察部门的介入,试着用一本假帐本掩人耳目,企图蒙骗过关,此举助检察部门成功告破案件。

                           目光盯上扶持资金  

    浦北县寨圩镇平塘村委位于该县北部,该村委居住着武思江水库的大量移民,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该村委的村民属于扶持对象,属动迁安置的,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属淹地不搬迁人口的,每人每年补助460元。

    2006年8月12日,宁立高召集村委文书罗经盛、该村委平二队队长刘裕佳、平三队队长罗振发开会。

    宁立高首先发话:“我们大家平时工作很辛苦,按政策后期扶持资金只按人口的75%发放,有25%的人是领不到这些资金的,我们是不是想办法将这些钱私下分一点?”

    平三队队长罗振发有些担心:“这些钱是上级财政下拔的,出了事了不好办。”

    文书罗经盛也举棋不定:“这样做群众是不是会有意见,不妥吧?”

    宁立高满腹牢骚:“有什么意见?我们四个人在整理这些材料申请扶持资金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出了不少力,操了不少心,理应多分得点。况且,平时接待上级和平时的日常开支花销不小,加上我们都是干部,总应该有点钱花吧!”

    罗振发似乎有点动摇了:“对啊,我们跑上跑下的,这些钱等于是我们的辛苦钱,除了每人分得的钱外,剩下部分可以留做村里的福利建设,岂乃一举两得!”

    “那谁负责做帐呢?”众口同声。

    作为支书的宁立高自然把目光投向了罗经盛,罗经盛30年来担任过支书和文书等职,况且自2003年一直负责扶持资金材料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值得“委以重任”。

    看着大家纷纷投来“信任”的目光,罗经盛也非常高兴的接下这一任务,并拍胸膛保证:“由我负责做帐,把数目搞好,不要杞人忧天,大家就安安心心地等着领钱吧!”

    罗振发看着有罗经盛、宁立高作坚强后盾,当即落声:“好,就这么办。”

    一向沉默寡言的刘裕佳话匣子终于打开了:“是啊,我们平时工作那么辛苦,政府又没有给我们发放任何的补贴,这就当是我们的辛苦钱吧。”

    其实罗振发和刘裕佳心理十分明白:是村干部宁立高和罗经盛提出分钱,并经手分钱,本人只是一个小小的生产队长,即使上面要查也先查他们两个,既然他们敢分他就敢拿,不要白不要。

    最后经再三商量,决定由罗经盛负责制作资料套取资金。

                虚列人数套取资金

    扶持资金发放给村民肯定有一套的程序和办法,那四人又是用何种办法套取资金的呢?  

    原来在2009年6月份之前,先由村委一级核定村民人数,上级政府按村民人数将扶持资金下拨,再由村委负责将现金发给村民,这给四人带来可乘之机。文书罗经盛想了个办法,在制作签领表时不写上金额,待群众分别签领后,再事后补写上虚报的金额。实际上,群众实领的钱每次少于实际发放标准50元,但群众并不之情。截留的款项,再虚列些群众的名字由四人冒领。

    据统计,从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四人在发放花名册上虚增 163人、共截留200782元进行私分,罗经盛分得50623元、宁立高分得51173元、罗振发分得50623元、刘裕佳分得48363元。

                虚办存折冒领存款

    四人在每个季度都如期分到几千元的“分红”,然而“好景不长”。2008年7月份后,县移民局下通知说,扶持资金不再以现金发放,上级政府要求村委上报家庭户数,拟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扶持资金划入群众的“粮油直补”信用社帐号。

    这下该怎么办?文书罗经盛和宁立高在村委办公室商量对策。

    罗经盛不愧在这方面“经验老道”:“是不是可以通过我和你、刘裕佳、罗振发的名字和各自的家属名字来扩大户数,再以他们的名字虚办存折,用虚办的存折私分扶持资金。按照这种做法,虽然虚开的这些人数实际还没分户,但村民这么多,上级哪知道是否分户。叫自己的家属拿出身份证,他们肯定没意见,这也是个办法。”

    宁立高对这一想法赞不绝口,假惺惺的说:“对啊,还可以从每个人分得的钱中收取部分来作公共开支呢!”

    两人统一思想后,急忙到罗振发和刘裕佳家中。罗和刘明白来意,立即找来家属的身份证,连有些村民办理“低保”和参军留下的身份证都不放过,如数交出。

    收集身份证后,文书罗经盛根据之前截留现金的情况,估算可以截留的份额, 计算出可以虚报的人数和存折数,去信用社办理了21本“粮油直补”存折。等扶持资金打入这些存折后,四人再拿回自己家属名下的存折,冒充家属去冒领 ,大多数家属却毫不知情。

    据统计,从2008年7月份到2010年12月份,四人用虚报领取扶持资金账户的手段共私分119770元,其中罗经盛分得36890元,宁立高分得27930元,罗振发分得28490元,刘裕佳分得26460元。

                  事情蹊跷群众举报

    按政策规定,如果按照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的发放标准,每个村民每季度可领取115元至150元不等,其他地方的村民都足额领到相关的扶持款项,为什么平塘村委的村民每次却只能领取六七十元?村民顿觉蹊跷。

    2010年10月,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寨圩镇平塘村委的村民到场反映,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迅速到文书罗经盛住处实地搜查,意外查获帐目一本和四人私分款项的记录本一本。2011年3月16日,浦北县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同时将罗经盛、刘裕佳、罗振发辑拿归案,而宁立高闻到风声已畏罪潜逃。2011年8月3日,获悉宁立高藏匿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检察机关遂将其抓获归案。

    四人到案后,均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据他们供述,闻到群众举报的风声后,四人非常惊慌,支书宁立高马上召集其他三人到他家里开会。宁立高和罗经盛经过一番商议,认为私分的钱不花也花了,决定由罗经盛负责做一套假帐,“以应付上级检查,看他们能拿我们怎么办”。随后,罗经盛除了列上实际开支,根据截留私分的款项,再虚列村委开支进行平帐,检察机关查获的账本实际上就是一本假帐。

    “私分的钱都哪去了?”面对检察人员的讯问,四人供述:“大多用于花使了。”其中宁立高还将部分款项用于种植八角,正好碰上市场不景气,投入几乎血本无归,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外出潜逃。

                晚年踏上不归之路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村委干部、生产队长受政府的委托,协助管理扶贫资金发放的,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被告人罗经盛等四人的行为,侵害了浦北县寨圩镇平塘村委149户共800多人的合法权益,已构成贪污罪。

    案发后,罗经盛退赃81000元,罗振发退赃55900元,刘裕佳退赃25300元,而宁立高分文未退。

    日前,浦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罗经盛、宁立高是主犯,被告人罗振发、刘裕佳是从犯,遂根据具体情节和退赃事实,以贪污罪分别判处罗经盛、宁立高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处被告人刘裕佳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罗振发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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