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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变压器 一伙大盗获重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2/3/20 14:41:48  chenping  点击:1205
 2012年3月16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例重大盗窃变压器案件。被告人庞克、杨田、周智、谭波、成晓清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九个月、六年八个月、五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七万元、五万元、三万元、一千元;被告人王运清、王宗仕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06年5月至2011年5月间,被告人庞克等5人,携带扳手、海剪、螺丝刀等工具先后在韶山市、湘潭县、湘乡等地将存放在外的变压器拆开,放掉变压油后盗走铜线圈,变卖给他人。先后盗走变压器16台、电缆线14米。这是我市近年来涉案数额最多的系列盗窃变压器案件,主要是偷盗移动、联通基站的变压器。该团伙在得手后,将赃物卖给从事废品回收的王运清、王宗仕。因有利可图,王运清、王宗仕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

  韶山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庞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中被告人庞克盗窃数额为190785元(8140元盗窃未遂)、被告人杨田盗窃数额为184615元、被告人周智盗窃数额为107405元、被告人谭波盗窃数额为7378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成晓清盗窃数额为21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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