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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小学生残杀两名儿童抢劫6元钱被批捕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09/4/6 21:37:46  jiang  点击:1524
一年仅14岁的小学生,为达到抢劫他人钱财的目的,采用欺骗手法,将两名10岁以下儿童骗至案发地,持匕首、砖块等物将两人残忍杀害。近日,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邵某被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14岁的邵某系莘县柿子园乡后雷村小学五年级学生。父母在外打工,年幼的邵某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09年2月初,邵某产生了买个MP4以供自己听歌的想法,自知家中无钱,邵某便滋生了抢劫比自己年龄小的小学生钱财的恶念。

  2月27日下午13时许,邵某在去上学的路上恰遇到本村的赵某(男,9岁,小学三年级学生)、马某(男,8岁,二年级学生),遂以吸烟为借口将二人骗至本村一无人居住的空院内。随后,邵某以让马某去买打火机为由将其差出,等马某离开院子后,邵某悄悄把大门插上,趁赵某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猛砸其头部致其倒地,后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及空院内的扳镢子刺、砍赵某头部,致赵某当场死亡。杀人完毕,邵某从赵某身上翻出了6元钱,之后,将赵某的尸体拖至空院东南角的厕所内,用一辆破旧自行车压在赵某的尸体上。此时,马某再次返回到了空院内。见马某来倒,邵某原形毕露,先是搂住马某将其摔倒在地,然后用左手捂住马某的嘴防止其叫喊,用右手持匕首朝马某头部刺扎,乱刺一通后,又用砖头、扳镢子砸、砍马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之后,邵某在马某身上翻找但未搜出一分钱。杀害二人后,邵某脱下身上穿的衬衣、毛衣扔到厕所附近,用空院内的自来水洗了洗自己地手、脸和头部。然后,邵某锁上空院的大门回到家中换下沾有血迹的衣服和鞋子匆忙赶到了学校上课。下午放学后,邵某从家中拿了一把方头铁锨来到杀害赵某、马某的空院内,在院中间挖了一个土坑,将马某的尸体连同作案用匕首一起埋掉。

  事发当晚18时许,莘县警方接到赵某和马某家人的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赵某和马某的失踪与邵某有联系,遂于次日上午将依然在学校上课的邵某抓获归案。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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