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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借2万后不辞而别 老板生气报假案获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0/2/1 10:14:33  c-p2008  点击:1544
  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姓钱,30岁,是一家蛋糕店的老板。他雇佣的一对父女借了他2万元钱后不辞而别,钱某追回钱后仍觉得不解气,到派出所报了假案。昨天,钱某因诬告陷害罪被镇海法院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

  糕点师傅借钱走了

  钱某的蛋糕店在镇海后大街一带开了10多年,店里有个姓段的糕点师傅,大半员工是他的徒弟。段师傅的女儿也在店里打工,但和钱某的关系老是处理不好。

  去年6月,因为女儿在这里做得不开心,段师傅想带女儿走。但这个想法,段师傅没有跟钱某明说。因为他的工资是一年一结的,段师傅怕说了,工资拿不到。他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向钱某预支了2万元左右的钱,并告诉钱某,这些钱以后从他的工资里扣。

  同月24日,段师傅带着女儿偷偷地离开了蛋糕店。早上4点,钱某和员工起来做蛋糕,发现段师傅人不见了,就给段师傅打电话。段师傅说他家里有急事,他和女儿要赶回去,当时已经在火车站了。

  钱某觉得段师傅想携款潜逃,他赶到招宝山派出所报案,说段师傅和其女儿偷了他2万元钱。报了案,钱某又和员工赶到火车站,在火车站把已经上车的段师傅和他女儿拉了下来。

  3个人在车站算账。段师傅说,这些钱是他的工资;钱某说,段师傅的不辞而别造成他店里损失,应该从工资里扣下。钱某押着段师傅从银行取钱,赔偿了损失,才放段师傅父女2人上车。

  老板气不过报假案

   回来后,钱某心里几天不舒服,他觉得这样太便宜段师傅了,应该让段师傅吃点苦头。同年6月27日,钱某又来到招宝山派出所报案,问民警“案子办得怎样了,人抓到了没有?”

  2万元已经远远高出盗窃罪的起刑标准,根据初步证据,镇海警方立案了,并将段师傅列为网上逃犯通缉。

  当地警方去段师傅住的村子找过他,但段师傅在家待了没多长时间,又回到宁波打工。同村的村民给段师傅捎口信说:“你犯事了,派出所的人到村里找过你。”

  段师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实在想不出自己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但他不敢怠慢,又从宁波赶回老家,到当地派出所“说清事情”。一回家段师傅就被视为犯罪嫌疑人,押回了宁波。

  好在段师傅和钱某在火车站算账时,段师傅让钱某写下了一张钱款两清的字条,警方查清事实后,当即释放了段师傅。

  2009年7月22日,钱某因诬告陷害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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