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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盗割电缆“赚钱”双双获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0/4/2 9:51:38  c-p2008  点击:1287
   3月29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于哥哥的教唆致使弟弟与其一同犯罪的案件,被告人张华、张顺兄弟因盗割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张华、张顺兄弟系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人。哥哥张华是一位农民,弟弟张顺是鹤壁市某工厂的一名工人。2009年5月30日,张华找到弟弟张顺,声称想到一条发财的门路,让弟弟和他一块到邻近的汤阴县境内盗割通信电缆,并大谈这样做的好处。在哥哥的竭力鼓动下,张顺动了心。5月31日凌晨,两人持钳子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窜至汤阴县宜沟镇黄六厂村北边,乘四周无人,将汤阴县网通公司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剪断盗割了100米(价值3070元),导致宜沟镇大洼村80户电话用户中断通讯9个小时。当二人将盗割的通信电缆藏匿好,准备再次作案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抓获。案发后,二人后悔不迭,哥哥张华更是自责不已,称是他害了弟弟,不该唆使弟弟和他一块做这样的事。为了减轻罪行,二人赔偿了汤阴县网通公司的损失3070元。

    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盗割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在共同犯罪中,张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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