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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争吵放火,被判刑

法律新闻 加入时间:2010/7/16 11:18:40 来源:1 访问量:1406
 
    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发生争吵,王某(女)遂用玉米杆和树枝将自家老房堂屋门处点燃。近日,延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8年2月27日早晨,在延庆县张山营镇姚家营村,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发生争吵,遂产生焚烧其和母亲在村中旧房的想法。当日八时许,王某来到该村自家旧房处,将玉米杆和树枝放在堂屋门下并用火柴点燃。其继父刘某发现后,即赶来制止,并召集村民救火,避免了火势的蔓延。经鉴定,被烧毁的堂屋门价值57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未提出异议,在法庭辩论中亦未作辩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目无国法,为泄私愤,使用放火手段焚烧自家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依法处罚。鉴于王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起,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