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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输钱子“讨债”被判刑
 
典型案例  加入时间:2010/7/16 11:21:57  1  点击:1658
被告人吕某、杨某、王某、刘某和一位朋友一起吃饭,在吃饭过程中从这位朋友口中得知,其在与锐某玩牌时输了钱,而且吕某的父亲也输了一些。于是,几个被告人一起商量要把吕某父亲和朋友在锐某那里输的钱要回来,乘机再敲诈一笔,弄点钱几个人分了。这样几个被告人找到锐某,说明来意后,提出让锐某退3万元,但是锐某并不承认玩牌耍鬼的事实,说自己也就赢了一点钱。几个被告人遂将被害人锐某拘禁在某宾馆一房间内,逼迫其给钱。无奈的锐某不得已答应了被告人的要求,并说自己没有带那么多钱,打电话让他人把钱送来。满心欢喜的几个被告人听到锐某同意退钱,已经商量好等钱到手后如何分配。第二天,就在几个被告人在某环岛处等待送钱人来的时候,被警察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四名被告人索钱款未逞,系犯罪未遂,故对四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吕某、杨某、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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