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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电话为由骗走电话获刑

法律新闻 加入时间:2010/7/29 10:11:50 来源:1 访问量:1440
 
    李某平日游手好闲,之前就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2008年8月25日22时许,李某在蚌埠某夜总会内,以借手机为名将被害人小陈的一部深蓝色诺基亚N81手机骗走,而后卖给他人,销赃得款2000元。后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420元。案发后,李某亲属帮其全部退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借打电话为名而骗走手机的诈骗案,李某因此被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