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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骗财获刑
 
典型案例  加入时间:2010/8/2 9:29:13  1  点击:1939
     今年37岁许某是铜山县某镇农民,虽已年近40,但看起来风姿绰约。贪恋享受的许某不安心劳作经营,反而意图利用自己的容貌发起不义之财。被告人许某与李某、谢某等人预谋,由许某化名“张娟”,谢某充当“媒人”,李某“扮演”“张娟”的母亲,四处寻找生财之机。

    2009年5月,得知安徽省灵璧县白庙村村民王某想要讨一房媳妇,谢某便以介绍对象的为名将“张娟”介绍给王某。李某陪同“张娟”与王某见面,对方对漂亮的“张娟”十分满意,有意结亲,李某便提出要收取“见面礼”,王某欣然给“张娟”购买了衣物并给付现金2800元,合计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钱财到手之后,许某几人就逃之夭夭,不再和对方联系。

    2009年6月,被告人许某等人又故技重施,以同样的方法骗取安徽省灵璧县夏楼镇火庙村村民陈某人民币30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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