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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受挫 女网友成80后大学生“赚钱”对象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0/11/9 9:08:22  liuying  点击:1340
 
作者: 张绍萍    发布时间: 2010-11-08 16:30:01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对采用编造虚假姓名和女网友确立恋爱关系而骗取钱财的行为人曹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80后的曹某家住江苏省如皋市搬经镇,大学毕业后因在当地找工作四处碰壁,便到福建闯荡。2007年6月曹某在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某网吧上网时认识了女网友邱某,并告诉邱某自己叫曹晓杰。两人交往了两个月以后,曹某见邱某对自己非常信任,即编造钱包掉了、生病住院、投资炒股、缺飞机票钱等理由,共骗取邱某人民币14120元。

    第一次诈骗轻易得手后,曹某发现年轻的女网友涉世未深,大多缺乏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她们为对象“赚钱”很快。于是,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曹某编造了陈诺然的假名,先后与魏某、王某、朱某、苏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在苏州市、淮安市清河区、淮阴区境内,分别以没钱回家、交赌博罚款、车坏了要修理、帮表哥还赌债、帮妹妹治病、骑摩托车撞到人、请客户吃饭、给客户送礼等为借口,骗取被害人现金合计人民币37550元。

    今年4月24日下午,受骗的淮阴某校学生王某向淮阴警方报案。淮阴警方经过调查核实,确定该名男子的真实姓名后,发现该男子因在福建诈骗,已被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2010年5月2日,根据被害人提供的曹某日常活动轨迹,警方在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南门口将曹某抓获。经讯问,曹某对自己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私人财物达5167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且亲属代为退清赃款,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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