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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球迷扰乱球场秩序被拘五天

法律新闻 加入时间:2011/8/10 11:49:11 来源:rbqls 访问量:3305
 

      昨日,从沈阳警方得知,用激光棒晃照其他队球迷的蔡某,受到了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7月31日晚,中超联赛辽宁宏运队主场对江苏舜天队比赛在铁西体育场举行。比赛开始前,主场球迷蔡某用自己携带的激光棒频繁晃照邻近看台的客队江苏队球迷,并因此引发主场球迷与江苏球迷争吵和对骂。执勤民警迅速出动,当场进行制止,才没使事端扩大。

  对此,沈阳警方提醒市民和球迷,要倡导“文明观赛,安全观赛”,观看足球比赛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含有挑衅性和侮辱性内容的标语和条幅、软硬封口饮料、电子发光器(笔)、电子音响、冷焰火等不符合安保规定的物品,杜绝辱骂对方球迷、队员或裁判员等不文明的行为,听从现场安保人员指挥,确保赛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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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