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童童(化名)没有想到,这辈子和自己打官司的第一人却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近日,童童在母亲的监护下,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增加每月的抚养费。原因是:物价上涨了,4年前判决给付的抚养费标准已远远不能支付自己的上学及生活开支需求。
2007年6月,童童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合闹至法院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童童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但自从去年童童升入中学后,所需的教育费、生活费逐渐增加,再加上今年以来物价又上涨很快,已下岗的母亲依靠原来的判决标准抚养童童确实感到吃力。无奈之下,童童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至每月500元。
庭审中,童童的父亲徐先生表示,“离婚至今我一直按协议每月给付孩子200元抚养费,除此之外,孩子的母亲也曾多次以抚养孩子为名向我要钱。我和孩子母亲每月共计400元的抚养费已足以满足一个农村孩子义务教育阶段的花费。现在我已经再婚,生活并不富裕,无力支付孩子每月500的抚养费”。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结合本案中童童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及童童父亲的经济收入、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父亲每月增付孩子抚养费至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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