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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赤脚医生”使用“小神医”电死病人庭上悔罪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9/2 14:32:59  chenping  点击:1157
一直以中医身份自居的“赤脚医生”张某已经71岁,他在医治李某时,未按照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新买来的一台治疗仪,造成李某触电身亡。为此,张某被北京市密云县检察院公诉至法院。近日,密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院指控,51岁的李某患有“癔症”,经常觉得自己被“兔子精”附体,精神恍惚。李某的母亲经人介绍,说张某那能治此病。于是,2011年3月30日15时,母亲带着李某到其经营的北京科海康中医药技术研究中心内就医。随后,张某拿出自己一台名叫“小神医经络数控电位治疗仪”的仪器为李某治病,说明书明确标识:“不得加两块电极片同时放置在使用人身上,否则会造成触电事故”,可张某却将仪器的两块电极片都贴在了李某身上,不一会,李某就反应不适倒地休克。李某的随行家属即可拨打120,同时报警。张某在一旁等待警察到来。李某在120到来之前就已身亡,

    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符合被他人用小神医经络数控电位治疗仪进行治疗时,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经查,张某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为此,检察院认为,张某非法行医,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被害人李某的继承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265240元、丧葬费25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00元、对被害人父母的赡养费16983元。

    张某在庭上表示,治疗仪是一个自称“教授”的人上门推销给他的,他花了3000元买下,张某之前在自己身上试验了下,并没有发生触电事故,不曾想李某会因此而丧命,他十分后悔自己的举动,对李某的死表示遗憾,希望李某的家人能原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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