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江西上饶一男子去女友家提亲,因3万元彩礼问题与女友的父亲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女友的哥哥拿出土铳将妹妹男友打死。9月5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对该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姚宗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6192元。
13年前,家住江西省上饶县四十八镇里洋村的姚锋(化名)和本村姑娘姚丽(化名)谈恋爱,但姚丽的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1998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姚锋叫上亲友来到女友姚丽家商量结婚事宜。协商过程中,姚丽的父亲表态不同意将女儿嫁给姚锋,除非姚锋一个星期内交给他三万元彩礼钱,才可以将女儿嫁给姚锋。姚锋表示接受,但提出要三年内付清,姚父不同意,说如有人以后来提亲,便将姚丽嫁出去。
双方为此僵持并争吵起来,争执中,姚父与姚锋均被旁人拖开,在现场目睹这些情况的女友哥哥被告人姚宗田认为父亲吃了亏,但又觉得姚锋身高马大,怕打不过他,便回到自家客厅,拿来土铳对准姚锋扣动扳机,将姚锋打倒在地,姚锋腰部、大腿部出血不止,当场死亡。姚宗田作案后拿着土铳徒步翻山逃离现场。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姚锋系股动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011年6月2日,潜逃在外13年的被告人姚宗田在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大历镇详后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姚宗田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宗田见家人与被害人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矛盾激化,即持土铳向被害人射击,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激化而引发的,且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对被告人姚宗田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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