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当前位置:刑事犯罪 > “啃老”不成报复父母 逆子纵火烧房获刑三年半
“啃老”不成报复父母 逆子纵火烧房获刑三年半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9/20 15:04:20  chenping  点击:1341
一个在家待业“啃老”的“90后”,居然仅仅因向父母要钱被拒绝,便通过放火烧自己家房子的方式报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放火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效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张效瑜今年6月刚满二十岁,家住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一直在家待业。2010年4月27日,被告人张效瑜向其父母要钱遭到拒绝,一气之下,遂产生报复父母的念头。当晚,张效瑜趁其父母熟睡之机,用打火机点燃一支香烟,将抽剩下的烟头甩在自家猪圈屋檐下的柴草上,任其自行燃烧并蔓延。在猪圈屋完全燃烧起来后,被告人张效瑜便逃离现场。由于发现及时,被害人张某良(系张效瑜的父亲)与赶来的民警、周围的群众一起将火扑灭,火灾造成被害人张家猪圈屋被烧和隔壁邻居家的卧室被烧。案发后,被告人张效瑜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效瑜向其父母要钱未果后,竟故意放火烧毁其父母的房屋,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案发后,被告人张效瑜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在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上一条:交通肇事案犯取保候审期间流窜盗窃两罪并罚
下一条:两天流窜江西四地七盗功德箱 两贼获刑
没有相关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 网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