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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督办王丹等7人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案宣判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9/29 14:50:14  chenping  点击:1098

9月28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非法经营股票咨询业务的被告人王丹等7人进行公开宣判,主犯王丹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三十万元。共同参与非法经营的被告人沈玮婷、唐彦恒、王澍、高笑、张军、郭凯分别被判处2-6年不等的刑罚。据悉,此案系由公安部、国家证监委挂牌督办。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被告人王丹等人违反国家证券法规,利用深圳金牛王公司、湖南智盈公司、湖南金诚公司非法经营股票咨询业务,他们采取制作股评节目到电视台播放、建立财经网站等宣传手段,对外鼓吹公司拥有专业的证券分析专家团队,可以为股民提供股票咨询,期间大肆宣传公司所谓的400专家免费咨询热线,以此获取有股票咨询需求的股民的电话资料。掌握股民电话资料后,王丹等人又指派经过公司“话术”培训的业务员通过电话和股民取得联系,向股民夸大公司、股评师实力,宣传公司能准确提供炒股信息且收益甚高,不断给股民灌输一种只有交钱与公司合作炒股才能赚钱的观念,以推荐股票帮股民赚钱等为由蛊惑股民成为公司客户,并收取股民3800元至56 000元或更高额的咨询费用,甚至以升级的方式诱使股民反复缴纳费用。至案发时与上述3家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股民遍及全国近三十个省市,汇款人数达3400余人,非法经营额共计33 020 125.22元。被告人王丹、沈玮婷夫妇还在增加深圳金海岸公司注册资本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7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丹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利用不具有证券咨询资质的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王丹、沈玮婷在增加深圳金海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700万元,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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