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当前位置:刑事犯罪 > “我是综合执法的,跟我走” 两男子冒名抢劫获刑
“我是综合执法的,跟我走” 两男子冒名抢劫获刑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10/19 15:55:30  chenping  点击:943
 “我是综合执法的,你没带身份证,跟我走,我给你做个笔录。”冯某、刘某两人酒后驾驶某品牌面包车,冒充综合执法人员,将被害人刘宽(化名)骗上车后,采用暴力手段对刘宽实施了抢劫。后警方据车追凶,很快将两人抓获归案。10月14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冯某、刘某二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作案工具某品牌面包车予以没收。

    现年28岁的冯某和24岁的刘某两男子均是许昌县小召乡某村农民。2011年5月9日,刘某去长葛市区找在此开办有一家饭店的好友冯某闲聊,两人喝啤酒聊到当晚11点多时,冯某让刘某驾驶他刚买的一辆某品牌面包车外出兜风。当两人驾车沿107国道自北向南慢慢转悠到长葛市某市场附近时,遇见喝过酒在此等车的刘宽。冯某让刘某把车停在刘宽身旁,他下车问刘宽:这么晚了在这儿干什么?刘宽说:“我和家人生气了,准备坐车回新蔡老家”。“我是综合执法的,你带身份证了没有?”冯某接着问。“没带身份证,但我知道身份证号码”。“没有身份证不行,跟我走,我给你做个笔录。”冯某说着拉开了面包车右侧车门,让刘宽上了车。

    冯某坐回副驾驶座后,指使刘某将车开到许昌县苏桥镇境内一条偏僻公路的便道上停下。冯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白色折叠刀抵住刘宽的肚子,刘某则朝刘宽的脸上打了两拳,两人威逼刘宽把现金和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刘宽掏出裤子口袋里的一部某品牌手机交给冯某后,冯某又夺过刘宽的行李包,将包内的手机充电器抢走。刘某则将刘宽拉下车,强行搜走其裤子右后兜内的1100元现金,得手后两人驾车迅速逃离。

    两人逃跑后,刘宽跑到附近一家工厂的门卫处打电话报了警。许昌县公安机关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录像,锁定了可疑面包车,并据车追凶,于5月14日将冯某、刘某两人抓获并刑拘。经审讯,两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领公安民警辨认了作案现场。

    经鉴定,被抢某品牌手机价值73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上一条:失手打死“酒疯子” 防卫过当被判刑
下一条:男子因同性恋人不兑现承诺将其杀死被判死刑
没有相关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 网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