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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婚外情纠葛深夜酒后纵火恐吓受审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11/9 14:43:09  chenping  点击:951
 因与相差六岁的情人杨小云发生感情纠葛,男子李路在醉酒的状态下持装满汽油的啤酒瓶,于深夜投入情人杨小云的父母杨大军和王云凤所住地,意图以纵火恐吓情人父母,结果酿成火灾。近日,被告人李路因涉嫌犯放火罪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与此同时,本案的受害人杨小云之父母杨大军和王云凤对李路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称,2011年7月16日零时许,因感情问题对杨某及其家人产生不满,意图恐吓杨小云家人,将装有汽油的啤酒瓶点燃后扔进杨小云父母居住的房间内,将屋内部分物品烧毁。经鉴定,受损物品价值人民币255元。

    庭审现场,被告人李路对自己所犯罪行自愿认罪。但是,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两大争议焦点:

    一是主动自首还是被“骗”归案。在庭审即将结束时,被告人李路提出自己曾经主动自首,属于减轻刑罚情节。这一提法,使得本案的审理再次进入调查阶段。李路认为,自己因为当时喝醉酒,且心有不满,便投递啤酒瓶。之后,对自己的鲁莽行径感到后悔,便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来到杨小云父母的家中。原因在于自己预估警察会到杨小云父母家中调查,便来到这里投案。同时,李路还提出,只有警察到来时,李路才可因此而避免被杨家人殴打。对此,公诉人则认为,李路在到达杨小云父母家中后,只是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主动交待事实,但并不属于自首范围。被害人杨小云父母杨大军和王云凤对此提出不同意见:一是在当日上午,杨小云接到李路的电话,电话大意是“这回算是给你们送点钱,让你们去医院了”,可见,李路并未产生悔意;二是后杨小云因不想接听李路电话,故关机。后在警察提示下,杨小云才明白接听电话才可探知李路身在何处,故又开机。在杨小云开机后,恰好李路此时将电话打来,在李路得知警察不在时,才来到现场,结果被警察现场抓获。可见,李路并非主动投案。

    二是因纵火行为是否带来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杨大军和王云凤,除提出要求被告李某赔偿材料费、装修费、医疗费等费用外,还要求对在火灾事故现场倍受惊吓的王云凤(杨小云之母)进行误工及精神损害赔偿。王云凤认为,由于李路的纵火行为,给自己带来极大精神损害,至今仍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怀有极大危险感,尤其是夜间睡觉,还时有惊觉。然而,李路对此并不认可。李路认为,王云凤属于务农人员,并没有正式工作,故不愿对其赔偿。至于对其精神损害赔偿,李路亦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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