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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法官上网行骗 “带刺玫瑰”触法翻船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11/29 16:41:45  chenping  点击:1451
 以“带刺玫瑰”之名上网与他人聊天,然后冒充法官称能够帮人贷款、安排工作和免考办理驾驶执照等,肆意诈骗网友钱财。11月29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柳红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53岁的农家妇女柳红,此前在登封市区开一小商店维持生计。从2010年4月份开始,柳红以网名“带刺玫瑰”出现在互联网上,与人聊天时,故意谎称自己是当地法院的法官。在网上遇到法官,让很多人想入非非,抱着各种目的,有很多网友主动跟她套近乎,可柳红则欲擒故纵,聊天中还不时提醒网友,在网上小心受骗。

    2010年12月的一天,新密市个体煤矿老板陈某在上网聊天时结识了柳红。当得知对方是一名女法官时,陈某说自己企业搞技改需要一笔资金,但现有的资金周转不开,请女法官帮忙贷点款,柳红明知自己根本没有这个能力,但还是当即答应为他申请贷款1000万元。次日,柳红以交定金为名从陈某处取得现金2万元后,随即“人间蒸发”。此后,柳红还以认识领导为名,以能够安排工作和免考办理驾驶证为由,先后诈骗登封、新密两地网民5人,现金多达4.8万元。直至最后一名网民发现上当受骗报警后,柳红才落入法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柳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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