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当前位置:刑事犯罪 > 两名“阿诈里”受惩处 骗款47万余元托办信用卡
两名“阿诈里”受惩处 骗款47万余元托办信用卡
 
刑事犯罪  加入时间:2011/12/19 15:43:00  chenping  点击:1208
  退休职工周阿姨托人办理两张可大额透支的信用卡想用于周转还债,谁知落入骗子设下的陷阱,一年半时间里,信用卡不但没有办出,反而被“帮忙”办卡的骗子谎称种种理由,一次次被骗钱款共计47万余元。近日,被告人倪某、曹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连同前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4年6个月,均处罚金1.5万元。

   年近六旬的退休职工周阿姨,在外欠债10余万,债主催得紧,听人说办两张大额透支的信用卡套现后,可用于周转还债。2007年10月的一天,周阿姨在浦东汤臣大酒店门口认识了时任广发银行信用卡推销员倪某,周阿姨委托倪某为其办理大额度信用卡。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间,倪某在明知周阿姨系退休人员,不能申办大额度信用卡的情况下,仍先后伙同曹某等人,向周阿姨谎称可以为其办理大额度信用卡,以收取好处费、手续费、黑卡激活费等为由,骗取周阿姨钱款共计47万余元。其中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曹某在倪某的安排下,冒充银行人员与被害人周阿姨联系,参与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0万余元。

    2011年1月6日,周阿姨向警方报案。警方经侦查,很快查明了倪某(2010年10月因犯合同诈骗罪服刑中)与曹某的真实身份。同年5月9日,正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的曹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倪某、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倪某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予数罪并罚;曹某在缓刑考察期限内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本案中,倪某发起犯意,积极实施诈骗行为,系主犯,曹某在倪某的安排下,配合倪某诈骗,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现曹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退赔赃款1万元;倪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故对2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上一条:三名工人要钱 六个打手施淫威
下一条:代价1万元的一巴掌
没有相关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 网警110